礦物質水、離子水、富氧水、蘇打水……面對商店里琳瑯滿目的瓶裝水,你是否常常難以選擇?修訂的食品安全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與《包裝飲用水》在5月24日起正式施行。除了規定包裝飲用水不得使用“能量水”、“礦物質水”等名稱外,還將營養強化劑劃出食品添加劑的范疇。
據了解,此次新標準明確規定包裝飲用水的名稱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種或若干種成分來命名,而“小分子團水”“功能水”“能量水”“礦物質水”等更是被徹底取消。除了名稱外,新標準還增加了包裝水標簽標志的規定,要求當包裝飲用水中添加硫酸鎂等用于調節口味的食品添加劑時,應在產品名稱的鄰近位置標示“添加食品添加劑用于調節口味”等類似字樣。
接下來,名目繁多的“概念水”將漸漸退出市場,這意味著以后飲用水生產商家在生產環節將更加規范,消費者也更易選擇。為給商家一個緩沖期,新標準將于2016年1月1日起執行。
提到營養強化劑,大多市民會自然聯想到食品添加劑,但在的《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中,食品添加劑的定義和種類已不再包含營養強化劑。這個與國際接軌的食品標準,也成為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標準的一大突破。
曾經有媒體報道某品牌奶粉含有40多種“添加劑”,如果按照現在的標準回頭看,這些都是營養強化劑。嬰兒奶粉中的不少營養成分都是根據母乳制造,只要經過食品安全評估,并按相關標準使用不會帶來任何傷害。此次將營養強化劑從食品添加劑中剝離出來,基于認識上的進步以及管理上的完善,同時也是為了與國際標準接軌。